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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上樓回到我公寓,我迅速換衣服,脫掉卡其褲和馬球衫,還有鼓舞人心的運動鞋(Just do it!),換上襯衫領帶、灰色寬鬆長褲、有皺紋膠底的黑鞋,以及雙排扣外套,上頭每個黃銅釦子都浮凸著錨形紋樣。這些釦子——應該是跟袖釦搭配成套的,可是我已經好幾年沒看過了——是以前一個曾跟我交往一陣子的女人送給我的。她遇到一個男人,嫁給他,搬到芝加哥郊區,上次聽說時,她快生第二個小孩了。這件外套比我們的關係更持久,釦子又比外套更持久,我是拿去讓裁縫換上的。這些釦子可能也會比這件外套更持久,而且我離開人世時搞不好釦子還好好的,不過這種事情還是不要想太多的好。」
七年了,同樣的讀物,我還可以再多咀嚼幾次。
噢,剝爾尼,剝爾尼,為什麼你總可以這麼輕描淡寫的讓人生的惆悵變得好像很有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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